广东扩大短缺药监测面 实现预警信息资源共享
2017-11-22

日前,广东卫计委印发了《广东省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强调要利用好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加强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建设。

 

《方案》指出,要依托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整合国家短缺药品哨点监测、省级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省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等数据,建立完善省短缺药品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扩大监测覆盖面,在15个国家监测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省监测点,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监测点。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药品短缺情况。

 

依托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实现多部门的短缺药品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将可能出现供应短缺的独家药品生产品种、独家原料药生产品种、原料依赖进口品种、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药品品种等列为重点监控品种,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监测,定期发布重点监测品种供求信息。积极协调解决原料供应不足等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临床供应。

 

《方案》明确,要构建区域内、医联体药品供应保障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衔接,家庭医生对签约慢性病患者可开具长期药品处方。实现医联体内上下级医院用药目录统一,满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用药需求。

 

《方案》规定,要合理确定省、市两级短缺药品储备范围和数量,安排收储资金,保障药品储备及时到位、高效调剂调用。到2018年底,初步建立省、市两级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管理制度。

 

《方案》要求,应推进委托议价和联合议价。支持医疗机构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及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对议价品种以医联体等形式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谈判采购、组团集中配送。对省药品交易的议价品种实行委托议价和联合议价,提升医疗机构议价能力和议价效果,解决因分散议价导致的短缺问题。

 

《方案》预计,到2017年底,建立完善短缺药品综合预警机制和清单管理制度,健全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到2020年,实现全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建立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


广东扩大短缺药监测面 实现预警信息资源共享

日前,广东卫计委印发了《广东省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强调要利用好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加强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建设。

 

《方案》指出,要依托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整合国家短缺药品哨点监测、省级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省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等数据,建立完善省短缺药品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扩大监测覆盖面,在15个国家监测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省监测点,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监测点。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药品短缺情况。

 

依托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实现多部门的短缺药品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将可能出现供应短缺的独家药品生产品种、独家原料药生产品种、原料依赖进口品种、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药品品种等列为重点监控品种,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监测,定期发布重点监测品种供求信息。积极协调解决原料供应不足等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临床供应。

 

《方案》明确,要构建区域内、医联体药品供应保障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衔接,家庭医生对签约慢性病患者可开具长期药品处方。实现医联体内上下级医院用药目录统一,满足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用药需求。

 

《方案》规定,要合理确定省、市两级短缺药品储备范围和数量,安排收储资金,保障药品储备及时到位、高效调剂调用。到2018年底,初步建立省、市两级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管理制度。

 

《方案》要求,应推进委托议价和联合议价。支持医疗机构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及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对议价品种以医联体等形式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谈判采购、组团集中配送。对省药品交易的议价品种实行委托议价和联合议价,提升医疗机构议价能力和议价效果,解决因分散议价导致的短缺问题。

 

《方案》预计,到2017年底,建立完善短缺药品综合预警机制和清单管理制度,健全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到2020年,实现全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建立成熟稳定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